2016年5月28日星期六

侨批研究应有新思维


《海邦剩馥:侨批档案研究》- 柯木林:侨批研究应有新思维








《侨批研究应有新思维》
(新加坡)柯木林

  侨批正式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中的记忆遗产是去年的事。2013年6月19日,在韩国光州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工程国际咨询委员会(IAC)第11次会议上,由中国国家档案局申报的“侨批档案”顺利通过评审,成功入选《世界记忆名录》。

侨批的魅力

  此前,侨批在侨乡与海外华人的历史上,己实际存在了至少150年以上的悠长岁月。侨批退出历史舞台, 是个缓慢的过程。换言之,这种海外华人与家乡亲人来往的“銀信合一”的两地书,是在它消失若干年后才再度引起学界的关注。为什么会这样呢?这就是侨批的魅力!
侨批“申遗”成功给予我们的启示是:好东西经是得起时间考验的。侨批内容多姿多彩,形式不拘一格,国事家事天下事,都能在侨批中体现。侨批草根性强,虽土气十足,但却非常朴实,真实反映了寄书人的处境及历史场景。许多官修正史没记载的内容,亦可在侨批中见其“身影”, 补正史之不足。
  侨批的诞生,体现了海外华人的智慧。19世纪中叶,当帝国皇朝没有能力保护其子民时,居住在中国沿海的闽粤两省人民,凭借勇敢冒险的精神,面向海洋, 到海外寻找机会,担负起养育侨乡的责任。纵然身处异乡,仍然通过特殊方式,在情感上、文化上、经济上与国内侨眷保持联系。这种特殊的联系渠道, 可说是海外华人特别雇用的邮差。
  伴随侨批而来的侨汇,不仅养活了侨眷,也丰富了侨乡的教育系统。2013年6月9日 (星期日)在泰国中华会馆、泰国潮州会馆、泰国福建会馆、华侨崇圣大学联办的《侨批申遗》声援大会上[1],我曾建议將侨批申遗成功之日定为"感恩日”, 借以纪念侨批对侨乡的贡献,并宣扬中华文化中饮水思源的美德。这一观点,兹后福建省社会科学院研究馆员邓达宏特为文纪载此亊(文中写的是“孝亲日”) [2] 。2014年6月,在《晋江侨批集成与研究》暨“福建侨批”入选《世界记忆名录》一周年纪念座谈会上,侨批收藏与研究者黄清海亦作出相同的呼吁[3] 。
海外华人汇款回乡办学,不胜枚举。新加坡殷商陈嘉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陈嘉庚“倾资兴学"的精神,令人钦佩。陈嘉庚一生办学,究竟投入了多少钱[4]?很难算得清楚。他的摰友洪丝丝 (1907-1989)认为,陈嘉庚一生花在教育上的钱,如果当时用来买黄金,估计相当于现在的一亿美元左右[5] 。南澳佛林德斯大学 (The Flinders University)历史系杨进发博士認为,陈嘉庚投资新马与闽南的教育费,估计共$20,000,000叻币。
侨批从涓涓细流到侨汇洪流,突显了中华民族的乡土观念,与中华文化中饮水思源的美德。从1937年下半年起至1941年止,全世界侨汇数额如下:



抗战时期的侨汇数目(1937-41)
(单位:国币元)
年份
汇款数额
备注
1937 (下半年)
300,000,000
时国币每百元值叻币52
1938
600,000,000
时国币每百元值叻币44
1939
1,100,000,000
时国币每百元值叻币22
1940
1,500,000,000
时国币每百元值叻币15
1941
1,800,000,000
时国币每百元值叻币12

资料来源:陈嘉庚,《南侨回忆录》(福州:集美校友会,1950年),页345

  总计1937年下半年至1941年的四年半期间,世界侨汇数额为国币5,300,000,000元(折合叻币1,103,000,000元),每年平均数为1,170,000,000元(约当 叻币245,000,000元)。在这里,新马所占的数额,大约是七分之一,即每年167,000,000元 (约为叻币35,000,000元)。若以中国对外贸易入超(贸易逆差)数目而论,1938年的入超总额是123,558,000元,则移新马华侨的汇款挹注,尚有余裕 [6] 。
  由此可见新马侨汇对于中国经济的贡献实属不小。旣使在抗战期间,中国面临75%的交通运输线、90%的工业、100%的港口,都落入敌手的情况下,为了援助侨眷,“东兴汇路”另辟侨批渠道,完成这项艰难任务 ,“东兴汇路”可说是侨批的“滇缅公路”  。

成也“申遗” 、败也“申遗” ?

  侨批“申遗”成功令人喜忧参半。申遗成功以后, 侨批身价百倍,從此侨批旣有历史价值,也有市场价值,这是喜的一面。然而,一些有实力的收藏家,会不惜一掷千金,收购精品侨批。长此下去,侨批就成了私人收藏者与国家文物单位竞相争夺的对象。
  历史告诉我们,凡事都是辨证的。文物一旦被过份重视,并不是好事。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不就因爲唐太宗的喜好而消失于无形?侨批会不会出现这种现象呢?令人堪忧!
  私人收藏家对书画珍品都有独占心理,自己欣赏可以,拿出共享是没门的。因此,私人收藏家所珍藏的侨批精品不可能公开让研究者翻阅,其理至明。国家档案 馆或文物局的资源财力有限而无法收购精品侨批,也是可以理解的。私人收藏者与国家档案单位对侨批征集的博弈,其矛盾不易协调。如果处理失当,侨批“申遗” 成功对侨批而言可能是一种“伤害”!
  再者,侨批的整体性本身就不易求得,侨批收藏者不一定是研究学者,他们重视的是侨批的市场价值,而侨批的市场价值往往与侨批品相有関。品相好的侨批市场价高,如此一耒,侨批的整体性很容易因品相问题被打散,这对研究学者而言也是一项损失。
  我们不能祈望私人收藏家毫无保留地公开精品侨批,这是不现实的幻想。我们只能借助国家档案单位的力量,与私人收藏者的胸襟,将精品侨批有系统地扫描出版, 便于研究。

侨批研究应有新思维

  侨批是特殊时代的特殊产物,也是近代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实物史料。如果把侨批的研究放在中国大历史的范畴与海洋文明的视野上看,它突显了闽粤沿海人民的网络关系,也代表了沿海人民从黄土地文明走向海洋文明的超越。
  侨批既是中国转型社会的产物,也是海洋中国的产品,因此侨批的研究,不要太纠缠于定义, 及传统的研究课题上。侨批研究单靠收集与保存侨批档案, 资料汇编是不够的。侨批档案必须研究利用,才能发挥其价值,否则档案馆或研究中心只不过是仓库而已。为便于研究,侨批档案就须分类、解读、数码化及出版。
  譬如,近代中国所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如辛亥革命、抗日战争等,均可在侨批中见其“踪迹”。把这些与近代中国历史事件有关的档案资料,分类、解读、数码化,列為《南洋侨批与近代中国》丛书出版, 将有利于研究工作。
  普及侨批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利用现代科技,使研究者或对侨批有兴趣的人们容易接觸与理解侨批内容。由于不少侨批文字潦草,错别字多,又没有标点符号, 读之颇为费劲。侨批的特殊用语,其中不少是闽粤地区方言,如金手指(金戒指)、邮局保家(掛号信)、度落月(婦女产后做月)、卫生员(一种补品)、臭丸 (樟脑丸)、桂圓干(龙眼干)等等,对不谙这些地区方言的侨批学者是一大挑战。图书馆、档案馆或研究中心可以集合一批人,组织“侨批专题小组” (小组成员含专家学者及义工),深入侨乡收集侨批档案,合力编辑《侨批辞典》,作为研究者的工具书。
  除前文所述的解读与数码化外,侨批信件中有不少感人的家书,图书馆、档案馆或研究中心可选其中精品,分类制作一系列三分钟的“侨批档案”影视短片,如此, 不仅可普及侨批知识,亦可提高侨批知名度。
  侨批“申遗”成功, 引发了学界的“侨批热”,学者们热烈讨论与研究,壮大侨批的研究队伍,这是好事。然而,仅靠单枪匹马研究学人的力量是单薄的。“侨批专题小组” 必须发挥团队精神,分工合作,只有这样,侨批研究仍可再創新高。


1  大会地点在曼谷的泰国中华会馆二楼“中山纪念堂”举行,主题为:“声援侨批申列世界文化遗产 见证华侨爱国爱乡历史”。 大会同时与福建省档案局联合举办《百年跨国两地书--侨批档案实物与历史图片展》,参阅2013年5月21日(星期二)《亚洲日报》“A1 泰国新闻” 的预告。
2  见邓达宏, 《福建侨批“申遗”后的思考》,载《福建艺术》(福州:福建省艺术研究院,2014年2月,总第210期,2014年3月20日出版),页 35。
3  见 〈侨批申遗成功日设中华“孝亲日” 〉, 《福建侨报》 (第三版),2014年7月4日。
4  陈嘉庚投资办学的数额,可参阅C.F. Yong , “TAN KAH-KEE : The Making of an Overseas Chinese Legend (Revised Edition)” (Singapore : World Scientific Publishing Co., Pte. Ltd), Table 4.1 (Donations to Schools in China) & Table 4.2 (Donations to Schools in Singapore,  1907-1941) , pp. 105-106。
5  方雁 ,〈倾资办学:坚定的“外行”教育家〉,《福建人》(中国:福建省人民出版社,第09期,2013年10月),页 35。
6   柯木林,〈新加坡侨汇与民信业研究(1945-49)〉 ,载柯木林、吴振强编,《新加坡华族史论集》(新加
坡:南洋大学毕业生协会,1972年),页169-170。
7  东兴是广西省的边镇。1941年12月,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全面封锁海上通道,东南亚至潮汕的侨批业务被迫中断。上百万倚赖批款接济赡家的潮汕侨眷由此 身陷困境。时任越南海防市“和祥庄”侨批局经理的陈植芳,冒着生命危险,在中越边境几经探寻,终于在广西省边镇东兴寻得突破口,并将侨批试汇成功。随后他 迅速到南、北越各地联系组织侨批商号,在战火中开辟了一条疏通侨批的秘密通道—“东兴汇路”。凭藉“东兴汇路”,将数以千百万计的批信批款成功地输送到潮 汕地区。日本投降后,历时三年半的“东兴汇路”终于完成它的历史使命。--参阅陈胜生,〈从抗战后期的“东兴汇路”试析侨批的世界意义〉,网上资料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869feb0101ekqb.html ( 2013-10-19  00:48:54 )
 滇缅公路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西南后方一条历时最久,运输量最大的唯一国际通道。滇缅公路起点云南省
昆明市,终点缅甸北部的小城腊戍(Lashio),全长1146.1公里,中国境内段长为959.4公里。滇缅公路于
1937年11月 确定了线路,12月即征工赶修,1938年8月31日全线通车,随后又进行了改善和加固。


Remark: 20-8-2014 @ 22:40




福建侨报 - 天一信局 诚信为本 (2016-09-23)




侨批纪录片《百年跨国两地书》今日开播
https://new.qq.com/omn/20211015/20211015A0D96U00.html






《新加坡华人通史》- 侨汇·侨批·民信业 ——新加坡侨汇与民信业






原文:

侨汇·侨批·民信业 
-- 新加坡侨汇与民信业

        侨汇与民信业关系密切。侨汇的产生应该是很早,自从华人到海外谋生时便开始了。不过,早期侨汇是归侨或水客办理,到后来才逐渐发展成为民信局。民信 业是新加坡社会中的特殊行业。尤其是在战后初期百废待兴、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只有民信业一枝独秀,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本章旨在探讨新加坡侨汇与民信业由盛而衰的因素,并以1945年至1949年为断限。通过这一特殊的时代来探讨新加坡民信业的情况,是因为这段时期是民信业的黄金时代,同时也是它由盛而衰的时期。
 
几个概念  : 侨汇. 侨批. 民信局. 民信业 
   侨汇是海外华侨汇款回国的简称。广义的侨汇包括一切华侨汇捐回国的义款、赈款以及接济侨眷的家用汇款1。甚至华侨回国投资,如:交通、农业、地产、建筑 等的资金也包括在内。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中国国内情势扰攘,不能吸引华侨或者外国资本家的投资,于是自1945年开始,华侨的汇款仅限于接济家用的性质2。
   侨汇是伴随着侨批而来的,说明白一点,侨批是侨汇的载体。当然,不是所有的侨汇都通过侨批。侨批是海外华侨通过海内外民间机构汇寄至国内的汇款暨家书,是一种信、银合 一的特殊邮传载体。经营侨批的业务称民信业,负责汇寄侨批的机构称侨批馆。侨批馆有不同名称 ,如:批信局、银信局、侨信局、汇兑局、民信局等,指的都是同样的汇款机构。我们可以用简单公式显示三者间的关系:
   侨 批 ( 载 体 ) = 信 ( 侨 信 ) + 银 ( 侨 汇 )
      与官方的邮差相对,民信局的任务除了负责邮递的全责外,其最大特点,就是带银:一方面将华侨的银信送到国内的侨眷手中,一方面从侨眷那里携带音讯。所以这个特殊的商业机构,可说是华侨特别雇佣的邮差。
   历史上,新加坡曾经是“侨批” 的区域中转枢纽,周边国家要寄侨批回中国,都集中到这里,再转寄出去。值得注意的是,侨批这种风格独特的“银信”方式,填补了官方档案中对基层史料记录的某些空白片段。伴随侨批研究而衍生出来的诸多课题,如其运作方式、传递线路、汇兑民信等,足以窥视近代中国社会动荡的历史图景,及基层人民的生活样相,是研究近百年中国社会史的重要文献之一。 当代国学大师饶宗颐把侨批誉为“侨史敦煌”,足见其份量。2010年3月,“侨批 档案”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2012年5月又被选入。《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2013年6月再入选《世界记忆遗产名录》,侨批研究越来越受史学界的重视3。

侨汇与民信业诞生的社会根源
  
  侨汇与民信业的诞生,是与华族移民历史分不开的。华族的大量移民,开始于19世纪。当时正值英人大事开发马来亚,因感劳工缺乏,而 华工工资低廉,刻苦耐劳,最适宜开发工作,于是大事鼓励华工移殖。华人也因国内生活困难,为了生计或其他动机4,纷纷出国南来5。

  南来的华人,以福建、广东两省人民最多6。这些移民,大多是文盲或半文盲,他们多数从事劳苦工作,如开掘锡矿、建筑马路、割胶、垦荒、造房屋等7。 他们克勤克俭,节衣缩食,日子久了,自然有了积蓄。然而,这些积蓄要怎样寄回国内接济家眷呢?那时候既没有邮汇,又没有银行,就是有邮政和外国银行,也不懂如何办理。结果,只好托邻近的乡亲带回国去。但这种方法一来不安全,二来又稽延时日,毕竟是不完善的。到了后来,年月久了,华人渐渐增多,寄款回国的人自然也增加了。就在这时,新的办法产生了。那些曾和华侨带过银信的人,因为次数多了,就有专为人们带款回家的“水客”(有时或称“南洋客”)。水客 南返时,又带领华人新客南来,所以他们又被呼做“客头”。

  起初,水客利用小店铺做根据地,凡是要汇款回国的,或要水客代理从中国带来的消息,都要到店铺询问,店铺于是成了华籍劳工汇款及询问 讯息的所在地。有些店铺牌子老,信用好的,人们便信赖它。平时劳工略有积蓄时,因为恐怕滥用或遗失,每将要寄的款项预先寄存在店铺里。店铺一俟汇集相当数 量时,即派人将款项带回家乡。这在店铺方面,除向寄款人取得往回费用及若干报酬外,而有些还可以周转这笔款项,做小量的土产生意; 而在劳工方面也感到极大的方便。同时,为了招揽生意,店铺也可代顾客先行垫汇,虽然有时要付利息,但在劳动者看来,是再乐意不过的事。店铺这种传递款项的 营业,后来便演变成为民信业;而店铺却成了“民信局”的前身,专为汇款的华侨服务8。
   新加坡是华侨集中之地,所以民信局的设立实属必要。新加坡最早的一间民信局是在源顺街(即直落亚逸街 Telok Ayer Street) 一带,但因人事变迁,世代久远,确实的地址已不可考。1845年,新港之间已有定期的邮船,每月来往一次,定期邮轮的川行,有助于民信局的经营9。到1873年时,侨汇侨批的传递,已为少数华商所垄断。殖民地政府为方便劳动阶级,乃决定开办华人邮政分局于中街(Market Street)81号,并规定凡欲寄返银信必须经过此邮政局,办法及程序公布于邮政总监的通告第二号中10。1876年12月15日,当华人邮政分局开业之日,曾发生严重的暴动及罢市,新邮政分局被捣毁,警察被殴打,有数人死于暴动。嗣后,据华民护卫司及警察总长的报告,这次事件的煽动人是本坡经营侨汇的华商。他们散布谣言,谓华侨今后不能再有邮费寄家书的机会,英人统办邮政,不过是增加剥削华侨的新途径,要侨民群起反对,所以才酿成暴动事件11。
  1887年,新加坡已有49家民信局,其中潮帮开设的占34家,闽帮占12家,客帮2家及广帮1家。侨批寄邮的统计,1886年是18万封,1889年是28万封,汇款数额,每年约达100万元,到1891年,除原有正式开铺的49家民信局外,还有无固定地址的水客16人往返各地,作流动式的收取侨汇银信12。由此可见,远在100多年前,先侨经过一番的努力,才有日后民信局的存在。

民信局的组织及汇款方法

   民信局诞生以后,立即成为华侨汇款回国最重要的机关。虽然当地政府所开办的华人小邮局收汇的成绩不错,然而,它在国内派送的范围毕竟有限。要知道,国内侨眷是分布在穷乡僻壤、山陬海隅,无处不有的。有时要派送一封信,还要跑上几十里路程,才可以达到目的地。至于民信局则不同,各信局都普遍深入民间,对地方情形十分熟悉,能代为派送银信到任何穷乡僻壤的侨眷家里;而且民信局在接收侨汇的手续上,十分便利,实在和水客差不多一样的简单。所以,这里的华侨心理和习惯,都喜欢把银信托民信局“寄”回国才算安心。民信局因得着侨民的信赖,因此,营业蒸蒸日上、门庭若市,虽有政府的华人小邮局与之分庭抗争,但对民信局并无多大影响13。
   然而,民信局在收汇后,是用什么方法把这些汇款寄回国内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分开几个不同阶段来谈。因为在不同阶段的历史时期中,民信局的汇款方法也随之而异。
   先从民信局历史发展的第一时期说起。在还没有民信局的组织以前(中国当时也未设邮政机构),所有华侨的银信全赖水客转送。水客办理侨汇,分为两种:(一) 原信原银,带回中国交付收款人;(二)订明原银,听水客购货运往中国,以经营生意。但生意的盈亏,与寄款人无关。水客必须将原额银信交给收款人,换回证据,才算完成任务。水客除带银信外,还可以替华侨带些南洋土产。水客南来时,也同样可以替国内侨眷带来故乡风味的食物和音讯。由于那时交通不便,同侨寥落得很,华侨远适异国,客旅邸中,偶而听到一个“乡音”,便雀跃三丈。所以,水客十分受华侨的欢迎。这种水客当时据说有几千人,是跟海舶而往来,每年阳历12月到新加坡,次年6月回国14。百多年前新加坡的商业市街上,常有许多人拥挤在一起,便是为了办理这种由海舶汇款回乡的手续。这是早期侨汇的传递方式15。
 当殖民地逐渐开发以后,各地都市依次建立起来,各港海舶往来也渐频繁;各种部门商业机构也随之发展。于是民信局遂独立成为华侨特殊商业之一。在这时期中,民信局是怎样被委托寄款回乡呢?方法仍是和第一期差不多。仍然是各属的劳动者,依托其同乡信局之信用卓著者,由该被委托信局,选派得力人士回乡,一面交清寄款,一面传递消息,并为取得回文,另外还带来一般家乡的消息。由于民信局在金融的周转及信用方面都胜于寻常水客(水客良莠不齐,每有逃没信款情事);而且有时经营民信局的人,还会本其较优异的知识与经验,和汇款人接谈及帮助汇款人解决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各项问题,非公式化或官僚式的营业所能望其背项;所以,这些寄款人通常均与民信局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不仅是民信上的往来而已。这是民信局构成独立部门后的第二时期历史16。
  第三时期是邮电银行事业发达以后。在这时期中,民信局需要海外与国内双方配合才能搞起分送银信业务。从表面上看来,民信局的组织规模有大有小,规模小的民信局只有职员数人,而规模大的也不过数十人,但一般上民信局都有总行及分行。总行设在南洋,分行设在汕头、厦门或闽粤两省各市镇,大抵是接近侨乡的地方。这里的华侨要汇款可先到某信局缴款。该信局将款项折成国币后,付给汇款者收据一纸(见图1) ,并登记此人姓名、地址、职业及故乡的通讯处,然后将此编号入簿。华侨汇款时,往往留下家信一封(如不识字,可请民信局代笔),封面上批明汇款数额(俗称“批款”,见图2)。此信背面贴有长2寸、宽1寸的薄白纸信封,外印有该信局图章及批信号码(见图3) 。小信封内备有3寸宽、5寸长的白纸一张,预备收款人写回信之用。民信局一俟汇集信款后,一面由银行汇去汇票(本坡信局多数向汇丰、渣打、中国、华侨等银行购汇国币),一面由邮政局寄出侨信17。信款到了国内入该信局分行,由分行着人派送(此人俗称“派批”)。收款人接收后,即将小信封写回信答复(如不识字,由派批代笔) 。此信在民信局视为收据,在汇款人视为回信,俗称“回批”。回批是由新加坡信局对号送给汇款人,同时取回汇款时所付的收据。

      所以,在这时期中,民信局的汇款是方便与安全了许多。从前要专人携信带款,人事上安全上恐有不周。现在各民信局在国内各地都设有分行或代理处,这里由银行及邮局寄出信款。国内信局接收后,立即派人分发,既快速便捷,又有条不紊。有时国内分行虽未接到南洋总行的现款,也按照“批信”中所述的数目,由派批分送到各
汇款的家里。因为总行与分行既同属一机构,彼此可以划帐,所以也不必等银行款到,便可先行分发。

  侨民在汇款时需付手续费,但其数甚微,往昔且有不取汇费者。民信局不重视汇费而重视汇率,汇率往往有利于信局而不利于汇款人,这是民信局的主要收入。不仅如此,民信局将零星批款陆续收入,等到积有大宗款项然后才汇往中国,其中经过的时间所生的利息也归信局。此外,民信局所收的汇款,可资周转,以充实其本业资金,实一举数利18。

     最初民信局所收的汇款向银行购汇国币汇出,获利不高。其后因抗日战争,中国金融动摇,国币汇率日跌,如再向银行购汇国币,殊属失算。为避免损失,于是转变汇款方法,改为购汇港币,托港方分局或联号向银行转汇国币,然后驳汇到国内派
送19。利用港币站稳、国币日跌的套汇方法,获利更为可观。这就是为什么战后民信业之所以特别繁荣的原因。新加坡民信业领袖林树彦根据各种不同的套汇方式,将新马的民信局分为三等:

⑴ 第一等信局与银行同等地位,能自设通汇,自由买卖英镑或国币,收价较平宜于二三等信局;

    ⑵第二等信局系向银行及第一等汇兑店接洽购买港币,然后在上海及中国内地交换国币;
  ⑶第三等信局系将所收侨汇转交银行或第一等汇兑店转寄中国,或作上列的代理店,收价稍高。
  上述三等信局的收价虽然高低不同,但大多是根据香港及上海分店或代理人每天用电报拍来的行情为标准,并加算约10%,作为中国方面的分信工及当地的印件电报等费。

侨汇的发达时期 (1937-41)

  一百年来,侨汇在中国的经济史上占着重要的地位,过去中国的入超 (贸易逆差),就是藉着侨汇弥补。而在世界各地的侨汇中,新马侨汇是最重要的一环。据估计,从1937年下半年至1941年止,总计四年半侨汇数额为国币53亿元(折合叻币11亿元),每年平均数为国币11.7亿元(约为叻币2.45亿元) 。在这里,新马所占的数额,大约是七分之一,即是每年国币1.67亿元(约为叻币3500万元)。若以中国对外贸易入超数目而论,1938年的入超总数是1.23亿元,则移新马华侨的汇款挹注,尚有余裕20。
  由此可见新马侨汇于中国经济的贡献实在不小。这时期的侨汇之所以有辉煌的成绩,除了华侨热心捐款支持抗战外,其中最重要因素便是当时新马经济繁荣,华侨对国内巨大投资(包括矿农、畜牧、贸易以及资助华南各种事业的建设)所致21。

  必须说明的是:抗战时期新马侨汇虽然发达,但还不致造成民信业的繁盛。这是因为此时筹赈中国的汇款,多数由南洋华侨筹赈祖国总会 (简称南侨总会)通过中国银行转寄国内;部份的家用汇款虽也经过民信局,但此时国币币值稳定,信局盈利不高,所以民信业务还是正常发展。
  1941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当战火迫近新马时,一部份华侨纷纷将其储蓄购汇国币,寄返国内眷属;但有一部份汇款因新马沦陷在即,寄发不及,以致积压下来。这些汇款人都希望等待战事结束后,再来计算支领22。到1942年2月15日新加坡沦陷后,民信业便完全停顿。
  虽然在日治期间,“昭南当局”曾准许华侨汇款归国,并指命闽、潮、琼三帮汇业人士及台湾银行(即今小公银行)和正金银行(即今汇丰银行)接收侨汇,每人每次限汇100元(斯时汇率是叻币或日军票一元值国内沦陷区储备券18元)。但华侨财产既经日军搜括一空,复以申请手续麻烦,汇款乏人,该令不久即被取消23。而一些寄汇者到战后接到国内家书,才知道该项汇款全无收到,均已落空了。

战后民信业的复兴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经过将近四年的悠长岁月,寄汇无门,对于国内侨眷的缅怀,更是无法形容。1945年9月12日,日本投降以后,侨民都急于汇款回国救济家眷。可是,在当时联军登陆后的两个月内,马来亚与中国之间,只有重庆、上海、香港、南京、汉口、北平、天津等埠,有电报可以沟通;至于邮政则全未恢复,侨汇也尚未得伦敦当局的批准24。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侨众于渴望之余,纷纷恳请政府速通侨汇。本坡中华总商会是华侨各行商务的最高机构,由于民信局及侨民的请求,总商会乃向当局陈情,要求准许华侨汇款救济家属,并要求政府特辟空邮载平安信件返国25。
   同时,本坡数十家战前经营民信业者,经过三四年的冬眠状态,今观时机已至,乃大作复兴准备。但是当时各民信局在战前所领取的营业执照,都已过期失效了。按理,要恢复营业必先领取执照。于是闽帮侨通行负责人林树彦首先挺身而出,向政府商洽请求发给新执照,以便继续营业26;接着,闽侨汇兑公会、潮侨汇兑公会及琼侨汇兑公会也分别登记各该帮民信局,计有:闽帮32家,琼帮24家,潮帮21家,合共77家,造表联合呈送当局报告该业情形,并听候发给执照27。不久即获当局答复称:“原则上可以接纳,但因新马对外汇率,尤其是中国,尚未订定, 当侯汇率宣布后, 才能实行发给” 28。
   民信局同业在接到政府覆函后,知道此事“欲速则不达”,乃召集同业联席会议,共同磋商通汇及复业的进行办法。于是,林树彦再度出面,邀请闽、潮、琼三帮汇兑公会各派代表三名,在1945年10月31日下午一时假侨通行会谈。席间决定:“如欲从速复业,应更进一步地向当地政府与中国政府商洽,迅将汇率订定”。各代表于是号召各帮侨众,依照战前“新加坡各帮汇兑公会联席会议”的名称进行工作(临时办事处即设在侨通行),并公推闽帮的林树彦,潮帮的余功良与琼帮的韩鸿丰为代表,负责向有关方面接洽29。结果,本地军政长官答允尽力设法,唯须待伦敦英廷的训示才可恢复30。
   经过各方的努力,1946年3月18日(星期一),中南侨汇正式开通31。但所有的侨汇必须依照下列条件进行:
  (1)所有汇款须由银行或指定信局汇寄
  (2)对于任何一家庭,每月最高汇款为马来亚币45元
  (3)对于一家庭,仅能容一人汇款
  (4)此项汇款必须系用以维持家庭而非作别用
  汇款人之所有汇款须由同一银行或信局汇寄,所有汇款的报告,均须交予外汇统制官 (Controller of Foreign Exchange),任何人在金融条例下触犯上列条件,将处以三年徒刑及罚款一万元32。
   这些条令宣布以后,各银行及民信局乃于1946年3月18日起收汇,民信界一时呈现百花齐放现象。但由于所有汇业均以中央银行所公布的美金汇率为标准,当地政府并无规定国币汇率33, 仅由此间各银行自定,因此开盘后,各行汇价不一。如中国银行所订的汇率为每万元国币值叻币15.625元;汇丰银行直汇上海及重庆的汇率为每万元国币值叻币15.50元;华侨银行规定汇率国币每万元收叻币15.80元,另收每封邮资叻币0.40元;广东省银行的汇率是每国币千元收叻币1.5625元,民信每封加收0.40元34。
  至于民信局方面,因依照港沪汇率核算,汇价也是参差不齐的。但一般上均比银行规定的价格低,保持在14余元之间,很少高至15元者35。因为民信局同业们认为:“以中美汇率申算,国币每万元只需叻币10.50元之谱,黑市计算也不过12元强,银行界收15元以外,未免过于厚利。民信营业的目的,第一固然是为了赚钱,第二便是为侨众服务。尤其是在这困苦时刻,更不应取过高的汇率”。基于这个原则,他们乃一律减收汇价,以利侨众36;并实行划一各民信局汇率的计划37。
  本来,当政府还未发给民信局执照时,深恐他们垄断汇价,乃订“汇兑民信四项法令”,规定信局收价不能高于银行。但却适得其反,民信局的汇价反比银行低廉。
  中南侨汇现在是已完全开放了。从此,华侨汇款回国,除每人所汇不得超过45元外,其他所有汇款(如加多汇额等),均须经外汇统制官的批准,才可寄出38。民信局在领取执照后39,营业于是步入正轨,发展到最高峰,便是它的黄金时代。

民信业的黄金时代

  1945年9月12日新马光复以后,断绝了将近四年的中南音讯得以恢复。侨民纷纷投书向国内亲属报告此间情形,而侨乡亲属也来函叙述国内物价高涨、生活困苦的艰境40,希望此间华侨尽速汇款回国接济。一般投机商人,就是利用华侨急于汇款的心理,私定汇率,每100元国币竟收至叻币5元,乘机牟利。但因未获信赖,所以寄汇者甚少41。到1945年11月间,各银行及民信局规定以叻币5.38元兑国币1000元的汇价复业以后,侨民乃争先恐后前往投寄。不及一周,汇款数额竟超过1.5亿元,其间获利约每汇1000元国币可赚叻币1.09元。一周之间,赢利最少15万元,数目之巨,利益之厚,诚足惊人42,民信业于是成了新加坡光复后最热门的生意。加以民信局的谋利方法,是以香港为汇运中心,以叻币购汇港币,然后再以港币从黑市里兑换国币,利用国币日跌、港币不变的套汇之术,大赚其钱43;有些信局甚至故意扣留侨汇,等到国币黑市价低降后才付款,藉以猎取汇率低跌的巨利44。就是因为国币日跌45,所以造成民信业利润日升。那时纵使没有计然之术的,经营起民信业来也会钞票滚滚而来,成为小暴发户。有些商号甚至如眼镜公司46、药行47等也经营起民信业,民信局成了战后初期新加坡社会的畸型产物。
   从1945年11月至1948年这段期间,可说是民信业的黄金时代(其中以1946年及1947年上半年最佳,1948年则较逊色) 48。这一方面是由于战后初期华侨都急于汇款回家的缘故;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国币价值日降,而银行却格于遵守国币官定汇率,所收汇价较之民信局国币自由汇价(黑市)高昂。最初银行的国币汇价较自由市价高10%至20%,继后则相差愈来愈大49。

    在这种情况下,致使银行侨汇业务难以与民信局竞争,再加上银行寄汇往来的时间,一般上都比民信局延缓,因此汇款者均舍银行而选民信局,造成民信业日趋巅峰;而银行侨汇业务日走下坡,民信局几乎囊括全部侨汇。
     战后新马侨汇的大量逃避,成为香港金融投机一主要部份,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造成侨汇的逃避,除了上述中国国内经济根本问题未解决、币值未稳定等因素外,本地民信局的林立,也是一个导因。因为侨汇黑市途径,均为民信局经营。

    民信局套取国币的方法有三 :⑴在本坡买货出口,在香港将货变款,而复买入国币;⑵由本坡银行汇取港币,在港代理人即将此项港币视国币变动时机,买入国币;⑶由本坡将收受侨汇的商号打单,持单向港汕联号或办庄,随时兑取国币50,所以逃避侨汇十分便捷。此外,本地侨汇逃避香港也不困难。因为新马与香港同属英镑集团,是以新马超出当地限制的侨汇额以及其他商业汇款,均可大量汇转香港51。再者,香港的金融在法律上虽有统制,但对侨汇之转汇及国币交易,实际上没有受牵制,因而形成侨汇逃避的大本营52。新马侨汇逃港数额,虽难获得精确数字,但根据香港有关方面的估计,世界侨汇经香港逃入国内者占侨汇总额80%,每月至少有美金2000万元。由此可见新马侨汇逃避额于该项数目中,殊非微小53。
  
盛极必衰
  
  新加坡民信局分福建帮、潮州帮、琼州帮、广东帮及客帮等五帮,其中以前三帮信局较为重要。根据1938年“星华筹赈会”调查所得,约有65家54, 但在黄金时代中,全新信局共计约200余家55。同业组织,除闽、潮、琼3帮汇兑工会外,尚有
1946年3月成立的“南洋中华汇业总会” 56及1948年10月成立的“中华汇业股份有限公司”,其藉团结精神,共谋业务发展。总会办事处设于大坡乞纳街49号B57。第一届正会长是林树彦,副会长是韩鸿丰及周镇豪。属下会员除本坡民信局外,马来亚各地同业参加者也很多。
  
  华侨汇款回国数额的增减,由好几个因素决定,海外华侨人数、海外华人的经济状况和国内的治安与投资机会等58,此外,汇率的高低也很重要。汇率有利时可以多汇,否则少汇。战后国币汇率低跌波幅极大,使得华侨对国币失去信心59;再加上上述的因素不利于侨汇,因而导致侨汇的衰退。虽然汇率的低降,民信局利用套汇方法,营业蒸蒸日上,形成汇业的黄金时代,然而,“盛极而衰”,中国通货膨胀短暂地使民信业走入红运,但跟着而来的便是它的衰微。1949年9月新中国成立以后,民信业从此一蹶不振。
  
  根据柯木林于1970年10月调查所得,新加坡当时尚存的民信局约有55家,即闽帮22家,潮帮12家及琼帮21家,如果再加上广客2帮的信局,也不过60家。60家的信局与黄金时代的200余家数目相比,简直是天渊之别60。因为民信局是建立在一个移民社会的基础上,当时旅居新加坡的华侨,他们的眷属多在国内,很少在这里建立家室的。就由于他们与中国尚有眷属亲戚等关系,以故有逐月汇款回乡接济家用之需。加以其时银行制度未盛,华侨既感银行汇款手续繁苛,语言尤多隔膜,因此,汇款者多舍银行而趋信局,才造成民信局的滋生。
  
  然而,时过境迁,如今一切情况都改变了。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出境的华侨几乎绝迹,而新马两地也相继获得独立。大多数的华侨都安定下来,建家立室,致力于当地的建国大业。他们与中国的关系逐渐地疏远了。而侨生人数的增加,更减少了汇款的可能;银行业务的高度发展,过去中国通货膨胀情形不复存在,也使一些汇款者改由银行寄汇。根据新加坡大学经济学系李绳毅讲师研究所得,从1958年至1964年,新马两地华侨汇款平均每年数额是1400万元(其中以1961年及1962年最少),多数经由银行寄汇,尤以中国银行收汇最多61。职是之故,民信局业务更受打击。民信局既是建立在一个移民社会的基础上,现在这社会基础动摇了,它也就自然跟着消失了。
  
原载柯木林主编,《新加坡华人通史》 (新加坡: 新加坡宗乡会馆联合总会出版, 2015年11月),页 497-506。


注释:

1   陈滴,“论侨汇问题”,《南洋中华汇业总会年刊》,1947年,页 8。

2   瘦石译述,<中国侨汇问题>,《南洋中华汇业总会年刊》,第二集,1948年,页 9-17。

3 柯木林,<百年跨国两地书>, << 联合早报>>, 2013年1月26日。

4   陈达,《南洋华侨与闽粤社会》(长沙:商务印书馆,1938年),页 48。 ? 
5  ?李长传,《中国殖民史》(台湾:商务印书馆,1966年),页 10。
6   巴素原著,刘前度译,《马来亚华侨史》(槟城:光华日报,1940年),页 5。
7   华侨村史调查小组,《星马的开发与华族移民》(南洋大学历史学系,1970年4月),页 26  & 页 50-54。
8   林树彦,“银信局与侨汇之由来”,《南洋中华汇业总会年刊》,1947年,页 2。

9 ?高维廉,《马来亚侨汇及中马贸易之展望》(新加坡:中南联合出版社,1950年),页 2。
 
10  寒潭,<华侨民信局小史>,《南洋中华汇业总会年刊》,1947年,页 60。

11 ?Song Ong Siang, One Hundred Years’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Singapore: University Malay Press, 1967), pp. 184-186 & Straits Times Overland Journal dated 27th December 1876  对此事件有详细记载,综合描述如下:
  “1876年12月15日上午,当华人邮政分局开业不久,暴动就发生了。暴民集中在中街,以木棍及玻璃瓶攻击邮局 (华人商铺),
  店内家具全毁,挂在门楣上的盾形徽章(The Coat of Arms)被折下;甚至连在场指挥警察的 Mr. Maxwell都被击伤. 部
  分暴民也攻击直落亚逸警署(Telok Ayer Police Station) 和新巴刹警署 (Ellenborough Market Police
  Station). 警方开枪击斃三名暴徒,数人受伤, 还有不少暴徒被捕.事后法庭严惩擘亊者: 25 名被控,其中17名被严判,
  除坐牢三个月外,还要鞭刑30下( 六人因有情况不便鞭刑)。5名被判三个月严厉监禁;三名暴徒因高喊 "Pah Lah! Pah 
  Lah !"(闽南语"打呀! 打 呀!”的意思)被控煽动罪(Section 153 of the Penal Code) ,坐牢六个月(包括一星期
  的单独囚禁),且须保证 今后不可再滋事”。
12   <华侨民信局小史>。
13   世界书局编, 《星马通鉴》 (新加坡:世界书局有限公司印行,1959年),页 626。
14   《马来亚侨汇及中马贸易之展望》 ,页 1。
15  <华侨民信局小史>。
16   <银信局与侨汇之由来>。
17 ?林树彦曾告诉笔者,按照民信局的习惯,是将此间所收侨信若干封,装成一包,然后总包封寄去中国。此项总包邮费较之每封零寄,要节省得多 (按1888年间,每封仅缴邮费三占)。可是民国成立后不久,中国政府忽然下令禁止“民信总包”制度。事为全侨民信同业所反对,组织委员会,办理交涉。 其后,虽收回成命,得以维持总包制度,但必须论封计邮,然后再汇集成包寄出(包外须注明包中共有信件若干,如有虚报者,邮局当予以处罚)。在外汇统制期 间,所有寄出的民信汇款,都要得到外汇统制官的批准才可。民信局收取侨信邮资大约是普通信收叻币0.40元,航空信收0.60-0.70元。后来又改为空邮单程收费1.00元,双程1.50元,平邮双程0.50元正。有关林树彦事迹,可参阅柯木林, <新加坡民信业领袖林树彦>,《石叻史记》(新加坡:青年书局,2007年8月第一版),页 142-148; 柯木林主编,《世界福建名人录?新加坡篇》 (新加坡:福建会馆出版,2012年11月),页 185-187。
18   《南洋华侨与闽粤社会》,页 88-89。
19   ?林树彦,<银信局与统制外汇>,《汇业特刊》,第三集,1958年,页45。
20  柯木林, <新加坡侨汇与民信业研究> ,《新加坡华族史论集》(新加坡:南洋大学毕业生协会,1972年),页 170。
21   傅子樵,“马来亚侨汇情况”,《南洋商报》,1949年1月1日。
22   这些战前积压的侨汇,到和平后再来作清理工作,对当时汇业界来说是件极感繁重的事。因为在战前国币汇率每万元约值叻币1200元左右,可是到战 后却降至13元(《南洋商报》,1946年6月11日),而且还是继续下跌中。这种金融上的意外变动,造成极大纠纷。本坡中华汇业总会为此曾召开多次会议, 并请示各有关当局商讨对策 (《南洋商报》, 1946年6月4日;《星洲日报》,1946年6月7日),花了整四个月的时间,到1946年8月23日才通过解决战前侨汇办法三条,兹录于下:
?“(一)汇款在1941年12月6日以前收汇者,经已遵守当时当地统制条例汇出,一律应当作汇出结算,12月6日以后收汇者,其经汇出之款, 须有汇出证件或邮局盖戳为凭,否则当作未汇出论,应将原汇如数退还汇款人,倘经汇出而在国内尚未交款者,应由汇款人补贴国币24倍,仍由汇款人重汇国内照 交,如汇款人欲领回,亦得由经汇人按照汇款数目补贴国币24倍,以现时市价折算领出马来亚币。
?(二)1941年12月6日以后,当地未被占领前收汇,而在光复后汇出之款,应照汇出时之汇率伸算国币交付国内收款人。
?(三)当地未被占领前收汇,仍存在国内之款,应请我国(中国)政府增加津贴24倍交付收款人,存在国内银行之家用汇款,无论存在政府银行,或 商营银行,或民信代理局之家用汇款(如经在战争期中交妥者则作罢论);若未交妥者,应列报本会,以便汇集讨论,呈请总领事馆转请中央政府补贴24倍,此项 补贴之汇款,在政府未核准以前,先由经汇人垫付”。(《南洋商报》,1946年8月24日)。
23   许云樵、许直合著,《新加坡工商业全貌》(新加坡:华侨出版社,1948年),页 49。
24   心远,<沟通邮电与侨汇>,《华侨经济》,卷1期1,1945年11月23日,页 2-3。
25   《星洲日报·总汇报》,1945年9月22日。
26  ?《星洲日报·总汇报》,1945年10月3日。
27   《星洲日报·总汇报》,1945年10月23日。
28   《星洲日报·总汇报》,1945年11月1日。
29   同上注。
30   《星洲日报·总汇报》,1945年11月2日。
31 《南洋商报》,1946年3月7日。又:本地民信业人士在 争取中南通汇时,有一个复杂的过程。以“新加坡各帮汇兑公会联席会议”为代表,在中华总商会协力下,致电重庆侨务委员会,恳请中国外交部向英国交涉,并另呈马来亚军政长官,请速开放侨汇。直到1946年3月5日, 上海中央银行才宣布中国对外汇率是以美金为标准,规定美金一元兑法币(国币)2040元,而黑市美金一元约值叻币三元余。因此新汇率公布后,汇率乃无一定标准。详细过程见柯木林, <新加坡侨汇与民信业研究>, 《新加坡华族史论集》, 页 173-175。
32  《南洋商报》,1946年3月15日:通告中所称之“家”,甚有疑义。嗣后根据中国银行负责人与外汇统制官商谈结果,决定:“此项‘家’之单位,系以家长本人及其妻子为限,凡亲友戚族及工役之聚居一室者,仍可按上述单位之标准分别汇款”。
33  《南洋商报》,1946年3月16日。
34  《南洋商报》,1946年3月18日。
35  《南洋商报》,1946年3月20日。
36  《民报》,1946年3月18日。
37   本坡闽侨汇兑公会曾一度规定以国币10万元为单位,执行划一收汇价格(《南洋商报》,1947年12月9日。)但各信局为广招徕,各自为政,这样措施遂告失败(《中兴日报》,1948年1月8日)。以后这种参差不齐的汇价,就一直没有统一过,直至1949年9月中国解放后为止。
38  《公报》,1946年6月17日。
39   《南洋商报》,1946年3月20日:“(当局)于18日发给汇兑执照,领得者有华侨银行三纸,广东省银行二纸,中国银行二纸,闽粤琼潮各籍民信局,计129纸,总达136纸”。
40  《华侨日报》,1946年1月11日:“(国内物价高涨的情形,以闽西、广东、浙江一带尤盛。)闽西上杭、武平、岩前等地,米价每石2400元左右,猪肉每斤150元,国产自由布每尺290元,赤金每两6万5000元,金价在日本未降前每两达13万元,日本打倒后,突落至二万元,嗣涨回6万5000元,闽西一带无论在日本投降前后一切物价均较闽省各地为廉。广东大埔方面:米每石6500元,猪肉每斤220元,自由布每尺500元。浙江:该地一件较好之旗袍,价达100万元以上,经济学一书,价值25万元一本,其他各物亦极高价,人民生活极感困难” 。
41  文泽,<为汇款侨胞呼吁> ,《星洲日报·总汇报》,1945年12月7日。
42   《星洲日报·总汇报》,1945年11月29日。
43  《南洋商报》,1946年7月26日。
44   <马来亚侨汇情况> 。
45  《星马通鉴》,页631-632:“关于国币惨跌的情形,现举一个具体例子。比如华侨于民国26年汇出国币一万元,存入国内或国外中国银行,按照当时国币的价值,本来可在国内购置一座洋楼,但至民国27年,就只够买一架汽车,民国34年只可买一包白米,民国35年只可买一只鸡,民国36年6月只可买一条鱼,12月只可买两盒火柴。到民国38年,一万元才值叻币二占,最后国币终至成为历史上的名词了”。
46  如平平眼镜公司(《星洲日报·总汇报》,1945年11月10日,广告);亚东眼镜公司(《星洲日报·总汇报》,1945年11月12日,广告)等是。
47 如联邦大药行(星洲分行)等是,见《星洲日报·总汇报》,广告,1945年11月16日。
48  王文灿,<新加坡的侨汇>,《南洋中华汇业总会年刊》,第二集,1948年,页9。
 
49  战后国币官定汇率(银行挂牌价)与自由市价汇率(民信局收汇价)对照表 (1945-1948),可参阅 柯木林, <新加坡侨汇与民信业研究> ,《新加坡华族史论集》,页 179 :单位为每万元国币对叻币一元的比值。
50   《总汇报》,1946年10月21日。 
51   <马来亚侨汇情况> 。
52  《华侨日报》,1947年5月10日。
53  同注 53。
54  佚名,《南洋与华侨》(南洋大学图书馆影印本),页 15。
55   《南洋商报》,1953年1月29日。
56   《南洋商报》,1946年3月16日;汇业总会共有三本特刊,分别出版于1947,1948及1958年。1958年时,该刊物由原名《南洋中华汇业总会年刊》改名为《汇业特刊》。
57   <南洋中华汇业总会章程>,《华侨日报》,1946年1月17日。
58  柯木林, <新加坡侨汇与民信业研究> ,载《新加坡华族史论集》, 页 188-199。
59 参见注 45。
60 同上注,页 200 。
61 同上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