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民信业领袖林树彦
* 柯木林 *
* 柯木林 *
一、引言
在新加坡华族行业史上,民信业(处理华侨汇款回国的行业)曾占重要席位。尤其是在战后初期百业待兴,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只有民信业一枝独秀,成为新 加坡各行业的主流。当时,全新民信局是分为福建帮、潮州帮、琼州帮、广东帮及客帮等五帮。五帮信局合约二百余家,极一时之盛。而林树彦的侨通行即是当年民 信界的领袖信局。他的崛起与式微,正代表着新加坡民信业由盛而衰的历史发展,值得我们研究。然而,有关林树彦的文字记载并不多见。惟其如此,笔者除搜集侨 通林树彦有限的文献资料外,还特地访问林树彦本人及那些与侨通行事业有关人士,希望对林树彦与侨通行历史,作一个比较详尽的初步报导。本文之作,旨在探讨 侨通林树彦的得失,并判断他在新加坡华族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
二、林树彦事业的崛起
本世纪三十年代,是华族社会发展的转捩时代。由于殖民地政府较开明的统治,刺激了华族社会的发展,为华族领袖们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在这样一个欣欣向荣的环境里,林树彦开始了他的事业。
林树彦,字成木,原籍福建省安溪县人,生于1913年。年十五,在故里养中学校毕业后,即南来谋生。在他到新加坡经商前,有一个时期在荷属印尼占卑任 该埠中华总商会秘书及中华会馆座办。后来,他因不满受薪生活,遂辞去秘书座办职,自设泉安公司于占卑,经营树胶及土产生意。1937年,他来新寻求发展机 会。抵新后,鉴于当地华侨时有汇款回国之举,侨汇事业甚可经营,乃于1938年4月创设侨通行于源顺街(即直落亚逸街),商号侨通,取其“沟通侨汇”之 意。
侨通行创办以后,因联系周密,办事快捷妥当,信誉日著,业务突飞猛进。于是,又设分行于小坡美芝律,除经营侨汇民信外,并兼土产杂货。不久,日本侵华 战争开始,厦门旋被占领,该行在厦门代理办事处乃转迁至无战事区的鼓浪屿,照常营业,在商务上并无多大影响。从这时起,林树彦即开始注意发展中国内地非占 领区业务,并在泉州、香港等地设置分行。经营三年余,太平洋战争爆发,及到1942年2月新加坡沦陷后,侨通民信业务便完全停顿。在这期间,林树彦转营暹 罗及印尼土产粮食生意。
林树彦在本世纪三十年代崛起,而且业务能够发展得如此神速,这与他本人自强不息的精神,精明能干的品质,及谦虚和蔼的态度不无关系。他在占卑任商会秘 书及会馆座办时,曾以这两个机构经费为基础,并得到该地侨长李昭喜的协助,将原有的中华学校扩大改组,并自任该校秘书职。这种三位一体的组织方法,使得原 来死气沉沉的商会、会馆与学校,显得朝气逢勃。由此可见他的管理与组织能力。
早期在印尼华族社会所累积的经验与商场智识,也为他日后的事业发展,起着一定的作用。由于他很早就出来社会活动,善于交际而能灵通市面行情,成了他事 业成功的要素。他两个能干的弟弟(香港方面的林诚致与印尼的林成章)对他事业的发展,也有极大协助。因为这两地的商场情况,都由他们提供资料。所以,林树 彦身在新加坡,却能遥控港印两地的业务,为日后本身的发展鸿图,奠定了巩固的基础。
三、侨通林树彦的全盛时代
1945年秋太平洋战争结束后至本世纪五十年代的最初几年,是侨通行业务的全盛时代,也是林树彦个人的声誉、地位与财产的黄金时代。这个时代的特征 是:林树彦一方面巩固与发展了民信业,一方面经营更多实业,业将自己塑造成当年闻名东南亚最年青的华族社会领袖。当时,侨通分行遍设各地,营业范围及侨汇 网更及于全中国、新马和印尼等处。举凡香港、上海、福州、泉州、古田、厦门、吧城(即今椰加达)、旧港、泗水、砂朥越、怡保、吉隆坡、马六甲、槟城等处都 有分行(约廿五间)。每间分行至少有职员十余名,单就总行一处就有四五十名。至于收汇数额方面,也由战前的每星期十几廿万元增加到四五十万元,可说是“生 意兴隆通四海,财源广进达三江”了。这是侨通行业务发展的巅峰造极时代。而原本在战前居新加块民信界第一把交椅的和丰、信通、正大等几家驰名的民信局,也 不得不拱手让贤了。侨通行在此时已远近驰名,成为新马民信业的主流。1944年,林树彦扩充营组织,成立“侨通企业有限公司”
(Kiaw Thong Enterprise Ltd)。除主要民信业务外,并自置大小轮船川行各埠,批发中国国货国产。此外,又投资安溪创办依新公司、安溪汽车公司、福建经济建设有限公司等。
林树彦事业的巅峰发展,是有其历史条件的。当时的情况是:在新马,饱经战患的华侨,经过将近四年的悠长岁月,均急欲汇款回国救济国内经济枯渴的侨眷。 在中国,国民党政府的腐败统治,已使中国陷入一个生产破坏、民生凋敝、内战频仍、通货膨胀的局面。尤其是通货膨胀的恶劣,竟使国币一日数跌,造成国币官价 和黑市汇率的差距有如天壤之别1。侨通行即是利用华侨这种急欲汇款回国的心理及国币波动不定的对外汇率而获取盈利。然而,更重要的决定因素,致使侨通行成 为当年民信界的领袖,是林树彦本人旺盛的活动力和凭他个人的才识与眼光所建立起来的一套有异于当时民信局的通汇体系。
原来过去本地的民信局,大抵是采取旧方式经营民信汇款,即是向银行购买汇票(本坡信局多数向汇丰、渣打、中国、华侨等银行购汇国币),然后再转至香 港、上海、厦门或汕头等指定地点交汇。在这过程中,由于多了一位“仲介人”— 银行,所以盈利不大。至于侨通行则不然,它可自设通汇,直接由香港向伦敦银行开户转汇英镑,然后以英镑结汇。由于时间快捷关系,得利颇高。根据估计,每汇 一万元叻币可赚一百余元,约1%多(普通信局由银行转汇,获利只千分之一而已)。另一方面,侨通行自设通汇的结果,也使一部分民信局将其所收汇款交它转 汇。这就是侨通行业务所以蒸蒸日上的原因。
与侨通行业务巅峰发展的同时,也是林树彦本人名噪遐迩,光芒四射的时代。1945年秋,他以新加坡各帮汇兑公会联席会议代表的身份(这联席会议是由林 树彦出面邀请闽、潮、琼三帮汇兑公会组成的,临时办事处即设在侨通行),一面晋谒英军政当局,一面恳请新加坡中华总商会致电中国政府速定汇率,以恢复侨汇 事宜。结果中南侨汇乃于1946年3月18日(星期一)正式开放(其实全新信局已在1945年11月22日复业收汇)2。同年,林树彦因鉴于战后方兴未艾 的民信业,乃联合各帮民信界领袖,发起组织“南洋中华汇业总会”,为同业及华侨谋福利。1946年10月,林树彦以汇业总会会长身份,向本坡外汇统制官及 中国政府交涉,恳请当局取消在当年10月14日所颁布的“侨汇自由兑换限制令”3,结果获致成功,该项法令遂于1947年1月3日宣布无效。1948年 10月,林树彦又发起组织“中华汇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应付本地政府在当年所颁布的民信局应缴保证金条例4,并以该公司向政府担保同业会员的保证金问题, 收效也很大。这是因为由公司担保,可为同业们节省保证金额。
林树彦在战后初期那种纷扰不定的情况下,能够挺身而出,为数百同业与广大侨众福利而奔走,丰功伟绩,确是不可抹煞。他把一个世纪以来稳健发展但又没有 内在联系的民信业,组织起来,团结在汇业总会的旗帜之下。这种谋求同业合作的精神,令人嘉许。鼎盛时期侨通行属下的雇员当在百人以上,这个数目虽不能算 多,但这些人的职业,可说是林树彦对新加坡社会,尤其是对华族社会的贡献。
林树彦在商务纷纭中,还利用余暇孜孜不倦地自修或研究经济。他曾倡办“华侨经济社”,并被选为社长。此外,他对侨汇问题的言论,也时有所闻。他除在汇 业总会出版的年刊上发表文章外5,也在本地各大报章如《星洲日报》、《南洋商报》、《南侨日报》(1950年停刊)上畅论有关侨汇问题。这些文章,为今日 我们研究侨汇与民信业的宝贵资料。尤有进者,他以其经营民信业的经验,根据个人的看法,将新马民信局分为三等,即:(一)第一等信局与银行同等地位,能自 设通汇,自由买卖英镑或国币,收价较平宜于二三等信局;(二)第二等信局向银行及第一等汇兑店接洽购买港币,然后在上海及中国内地交换国币;(三)第三等 信局系将所收侨汇转交银行或第一等汇兑店转寄中国,或作上列的代理店,收价稍高。这样的分类法,我们姑且不论它是否恰当,但无论如何,林树彦在这里至少为 研究新马民信业的学者们,提供一点线索。
林树彦对于教育慈善事业,出资出力,也不后人。他在故里安溪创办蓝溪初级中学时,曾慨献巨款作为该校设备费。新加坡方面,作为华族社会的一份子,林树 彦也奖励地方华教。他曾任中正中学校董兼财政,华侨中学,南洋女中,南华女中,中华女中等校董事;福建会馆,安溪会馆,林氏九龙堂等董事。这是林树彦对新 加坡华族社会贡献另一面。
四、侨通行的式微
侨通行业务的式微,开始于1953年以后,如此壮丽多娇的事业,转瞬间变色,令人惋惜。
侨通行的式微,正如它的崛起一样,是有其历史因素的。因为当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广大的华侨家乡都成立了人民政府,使用全国通行 的人民币。人民币币值是稳定了,汇兑黑市也不存在,而且由于政治环境的变迁,华侨慑于新中国的土地政策的,对于向国内投资或购置不动产如田园及屋宇等均裹 足不前。加以华侨南来困难,而居住在此地华侨也多将国内家眷接来,因而减少了汇款的需要,侨汇从此萎缩。侨通行民信营业受此重大打击,各地分行相继结束营 业,而其在国内的投资或信局分行,也统归国营或由国营的“侨汇服务社”所取代了。
然而,“屋漏偏逢连夜雨”,与侨通行民信业务低潮的同时,林树彦所经营的中国土产生意地宣告失败。原来在1953年时,林树彦所代理的一批销售新马及 菲律宾等地的中国土产(十余万箱的生货),在菲律宾因进口成问题,不得不将全部存货倾销本地。但因本地市场售量有限,大量存货销售不出,在船上腐烂。估计 这次损失至少在五十余万元以上。侨通行受此双重打击,从此元气大损。
侨通行的失败,虽说是时局骤然转变所使然,但一半原因当归林树彦本身的判断力或有疏忽与错误之处。他把从来自民信业方面的利润大量投资于其他事业上, 固是他独具慧眼的地方。但是,他所选择的投资地点,却十分不当。因而当新中国成立以后,他在国内投资实业则付诸东流。他经营土产生意的失败,也是因为他不 谙菲律宾市面行情的缘故。今日,侨通行虽然尚有营业,但规模已大不如前了6。
五、结语
林树彦以一介中国移民,凭着自身的才能与孜孜不倦的奋斗精神,风云际会,由经商致富,从而登上了侨领的宝座。他与其他移民社会领袖一样,对于社会公益 或教育事业的奖励,不遗余力。为了当地民信同业与侨众的利益,他能挺身而出,向英国政府及中国当局交涉。他之捐款安溪创办学校或投资实业,纯粹是基于个人 耿耿于怀的事业感,此外并无异意。他在中国新政府成立后,写信给他的家属,称中国为“贵国”或“你们的国家”,可见他是主张在本地落地生根,视本地为自己 家园的人。这种观点,在当年那种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是十分可贵的。站在新加坡本位主义立场来衡量,林树彦在新加坡华族史上的地位,是不会较其他侨领来得逊 色的。
摘自柯木林,林孝胜合著,《新华历史与人物研究》(新加坡:南洋学会,1986年4月第一版),页171-179
1
柯木林“新加坡侨汇与民信业研究(1945-49)”,见本书页149-206。
2 同上注,页234-235。
3 这项法令规定本地民信局的汇款必须交由香港或中国的银行分发予侨眷,从而影响民信局营业及增加华侨负担。盖由银行交汇汇率将提高也。
4 该法令将民信局执照分为A B两种。A种执照须缴保证金一万元,执照费每年二百五十元,可直接将所收银信封寄中国;B种执照缴保证金二千元,执照每年一百元,只能将所收银信交由领有A种执照者,代为封寄中国。
5 汇总共有三本特刊,分别出版于1947,1948及1958年。1958年时,该刊物由原名《南洋中华汇业总会年刊》改名为《汇业特刊》。
6 笔者于1972年访问林树彦时,侨通行是经营少许侨汇及本地与邻国转口贸易,中国土产货物出入口等。
2 同上注,页234-235。
3 这项法令规定本地民信局的汇款必须交由香港或中国的银行分发予侨眷,从而影响民信局营业及增加华侨负担。盖由银行交汇汇率将提高也。
4 该法令将民信局执照分为A B两种。A种执照须缴保证金一万元,执照费每年二百五十元,可直接将所收银信封寄中国;B种执照缴保证金二千元,执照每年一百元,只能将所收银信交由领有A种执照者,代为封寄中国。
5 汇总共有三本特刊,分别出版于1947,1948及1958年。1958年时,该刊物由原名《南洋中华汇业总会年刊》改名为《汇业特刊》。
6 笔者于1972年访问林树彦时,侨通行是经营少许侨汇及本地与邻国转口贸易,中国土产货物出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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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民信业领袖林树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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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在新加坡华族行业史上,民信业(处理华侨汇款回国的行业)曾占重要席位。尤其是在战后初期百业待兴,经济不景气情况下,只有民信业一枝独秀,成为新加坡各
行业的主流。当时,全新民信局是分为福建帮、潮州帮、琼州帮、广东帮及客帮。五帮信局合约二百余家,极一时之盛。而林树彦的侨通行即是当年信界的领袖信
局。它的崛起与式微,正代表着新加坡民信业由盛而衰的历史发展,值得我们研究。然而,有关林树彦的文字记载并不多见。惟其如此,笔者除搜集侨通林树彦有限
的文献资料外,还特地访问林树彦本人及那些与侨通行事业有关人士,希望对林树彦与侨通行历史作一个比较详尽的初步报导。本文之作,旨在探讨侨通林树彦的得
失,并判断他在新加坡华族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
二、林树彦事业的崛起
本世纪三十年代,是华族社会发展的转捩时代。由于殖民地政府较开明的统治,刺激了华族社会的发展,为华族领袖们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在这样一个欣欣向荣的环境里,林树彦开始了他的事业。林树彦,字成木,原籍福建省安溪县人,生于1913年。年十五,在故里养中学校毕业后,即南来谋生。在他到新加坡经商前,有一个时期在荷属印尼占卑任 该埠中华总商会秘书及中华会馆座办。后来,华侨时有汇款回国之举,侨汇事业甚可经营,乃于1938年4月创设侨通于源顺街(即直落亚逸街),商号侨通,取 其“沟通侨汇”之意。
侨通行创办以后,因联系周密,办事快捷妥当,信誉日著,业务突飞猛进。于是,又设分行于小坡美芝律,除经营侨汇民信外,并兼土产杂货。不久,日本侵华 战争开始,厦门旋被占领,该行在厦门代理办事处乃转迁至无战事区的鼓浪屿,照常营业,在商务上并无多大影响。从这时起,林树彦即开始注意发展中国内地非占 领区业务,并在泉州、香港等地设置分行,经营三年余,太平洋战争爆发,及到1942年2月新加坡沦陷后,侨通民信业务便完全停顿。在这期间,林树彦转营暹 罗及印尼土产粮食生意。
林树彦在本世纪三十年代崛起,而且业务能够发展得如此神速,这与他本人自强不息的精神,精明能干的品质,及谦虚和蔼的态度不无关系。他在占卑任商会秘 书及会馆座办时,曾以这两个机构经费为基础,并得到该地侨长李昭喜的协助,将原有的中华学校扩大改组,并自任该校秘书职。这种三位一体的组织方法,使得原 来死气沉沉的商会、会馆与学校,显得朝气蓬勃。由此可见他的管理与组织能力。
早期在印尼华族社会所累积的经验与商场智识,也为他日后的事业发展,起着一定的作用。由于他很早就出来社会活动,善于交际而能灵通市面行情,成了他事 业成功的要素。他两个能干的弟弟(香港方面的林诚致与印尼的林成章)对他事业的发展,也有极大协助。因为这两地的商场情况,都由他们提供资料。所以,林树 彦身在新加坡,却能遥控港印两地的业务,为日后本身的发展鸿图,奠定了巩固的基础。
三、侨通林树彦的全盛时代
1945年秋太平洋战争结束后至本世纪五十年代的最初几年,是侨通行业的全盛时代,也是林树彦个人的声誉、地位与财产的黄金时代。这个时代的特征是:林树
彦一方面巩固与发展了民信业,一方面经营更多实业,业将自己塑造成当年闻名东南亚最年青的华族社会领袖。当时,侨通分行遍设各地,营业范围及侨汇网更及于
全中国、新加坡和印尼等处。举凡香港、上海、福州、泉州、古田、厦门、吧城(即今椰加达)、旧港、泗水、砂朥越、怡保、吉隆坡、马六甲、槟城等处都有分行
(约廿五间)。每间分行至少有职员十余名,单就总行一处就有四五十名。至于收汇数额方面,也由战前的每星期十几廿万元增加到四五十万元。可说是“生意兴隆
通四海,财源广进达三江”了。这是侨通业务发展的颠峰造极时代。而原本在战前居新加坡民信界第一把交椅的和丰、信通、正大等几家驰名的民信局,也不得不拱
手让贤了。侨通行在此事已远近驰名,成为新马民信业得主流。1944年,林树彦扩充营组织,成立“侨通企业有限公司”(Kiaw
Thong Enterprise
Ltd)。除主要民信业务外,并自置大小轮船川行各埠,批发中国国货国产。此外,又投资安溪创办依新公司、安溪汽车公司、福建经济建设有限公司等。林树彦事业的颠峰发展,是有其历史条件的。当时的情况是:在新马,饱经战患的华侨,经过将近四年的悠长岁月,均急欲汇款回国救济国内经济枯渴的侨眷。 在中国,国民政府的腐败统治,已使中国陷入一个生产破坏、民生凋敝、内战频仍、通货膨胀的局面。尤其是通货膨战的恶劣,竟使国币一日数跌,造成国币官价和 黑价汇率的差距有如天壤之别(1)。侨通行即是利用华侨这种急欲汇款回国的心理及国币波动不定的对外汇率而获取盈利。然而,更重要的决定因素,致使侨通行 成为当年民信界的领袖,是林树彦本人旺盛的活力和凭他个人的才识与眼光所建立起来的一套有异于当时民信局的通汇体系。
原来过去本地的民信局,大抵是采取旧方式经营民信汇款,即是向银行购买汇票(本坡信局多数向汇丰、渣打、中国、华侨等银行购汇国币),然后再转至香 港、上海、厦门或汕头等指定地点交汇。在这过程中,由于多了一位“仲介人”—银行,所以盈利不大。至于侨通行则不然,它可自设通汇,直接由香港向伦敦银行 开户转汇英镑,然后以英镑结汇。由于时间快捷关系,得利颇高。根据估计,每汇一万元叻币可赚一百余元,约1%多(普通信局由银行转汇,获得只千分之一而 已)。另一方面,侨通行自设通汇的结果,也使一部分民信局将其所收汇款交它转汇。这就是侨通行业务所以蒸蒸日上的原因。
与侨通行业务颠峰发展的同时,也是林树彦本人名噪遐迩,光芒四射的时代。1945年秋,他以新加坡各帮汇兑公会联席会议代表的身份(这联席会议是由林 树彦出面邀请闽、潮、琼三帮汇兑会组成的,临时办事处即设在侨通行),一面晋谒英军政当局,一面恳请新加坡中华总商会致电中国政府速定汇率,以恢复侨汇事 宜。结果中南侨汇乃于1946年3月18日(星期一)正式开放(其实全新信局已在1945年11月22日复业收汇)(2)。同年,林树彦因鉴于战后方兴未 艾的民信业,乃联合各帮民信界领袖,发起组织“南洋中华汇业总会”,为同业及华侨谋福利。1946年10月,林树彦以汇业总会会长身份,向本坡外汇统治官 及中国政府交涉,恳请当局取消在当年10月14日所颁布的“侨汇自由兑换限制令”(3),结果获致成功,该项法令遂于1947年1月3日宣布无效。 1948年10月,林树彦又发起组织“中华汇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应付本地政府在当年所颁布的民信局应缴保证金条例(4),并以该公司向政府担保同业会员 的保证金问题,收效也很大。这是因为公司担保,可为同业们节省保证金额。
林树彦在战后初期那种纷扰不定的情况下,能够挺身而出,为数百同业与广大侨众福利而奔走,丰功伟绩,确是不可抹煞。他把一个时期以来稳健发展但又没有 内在联系的民信业,组织起来,团结在汇业总会的旗帜之下。这种谋求同业合作的精神,令人嘉许。鼎盛时期侨通行属下的雇员当在百人以上,这个数目虽不能算 多,但这些人的职业,可说是林树彦对新加坡社会,尤其是对华族社会的贡献。
林树彦在商务纷纭中,还利用余暇孜孜不倦地自修或研究经济。他曾倡办“华侨经济社”,并被选为社长。此外,他对侨汇问题的言论,也时有所闻。他除在汇 业总会出版的年刊上发表文章外(5),也在本地各大报章如《星洲日报》、《南侨商报》(1950年停刊)上畅论有关侨汇问题。这些文章,为今日我们研究侨 汇与民信业的宝贵资料。尤有进者,他以其经营民信业的经验,根据个人的看法,将新马民信局分为三等,即:(一)第一等信局与银行同等地位,能自设通汇,自 由买卖英镑或国币,收价平宜于二三等信局;(二)第二等信局向银行及第一等汇兑店接洽购买港币,然后在上海及中国内地交换国币;(三)第三等信局系将所收 侨汇转交银行或第一等汇兑店转寄中国,或作上列的代理店,收价稍高。这样的分类法,我们姑且不论它是否恰当,但无论如何,林树彦在这里至少为研究新马民信 业的学者们,提供一点线索。
林树彦对于教育慈善事业,出资出力,也不后人。他在故里安溪创办蓝溪初级中学时,曾慨献资作为该校设备费。新加坡方面,作为华族社会的一份子,林树彦 也奖励地方华教。他曾任中正中学校董兼财政,华侨中学,南洋女中,南华女中等校董事;福建会馆,安溪会馆,林氏九龙堂等董事。这是林树彦对新加坡华族社会 贡献另一面。
四、侨通行的式微
侨通行业务的式微,开始于1953年以后,如此壮丽多娇的事业,转瞬间变色,令人惋惜。侨通行的式微,正如它的崛起一样,是有其历史因素的。因为当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广大的华侨家乡都成立了人民政府,使用全面通行 的人民币,人民币币值是稳定了,汇兑黑市也不存在,而且由于政治环境的变迁,华侨慑于新中国的土地政策的,对于向国内投资或购置不动产如田园及屋宇等均裹 足不前。加以华侨南来困难,而居住在此地华侨也多将国内家眷接来,因而减少了汇款地需要,侨汇从此萎缩。侨通行民信营业受此重大打击,各地分行相继结束营 业,而其在国内的投资或信局分行,也统归国营或由国营的“侨汇服务社”所取代了。
然而,“屋檐偏逢连夜雨”,与侨通行民信业务低潮的同时,林树彦所经营的中国土产生意宣告失败。原来在1953年时,林树彦所代理的一批销售新马及菲 律宾等地的中国土产(十余万箱的生货),在菲律宾因进口成问题,不得不将全部存货倾销本地。但因本地市场销售有限,大量存货销售不出,在船上腐烂。估计这 次损失至少在五十余万元以上。侨通行受此双重打击,从此元气大损。
侨通行的失败,虽说是时局骤然转变所使然,但一半原因归林树彦本身的判断力或有疏忽与错误之处。他把从来自民信业方面的利润大量投资于其他事业上,固 是他独具慧眼的地方。但是,他所选择的投资地点,却十分不当。因而当新中国成立后,他在国内投资实业则付诸东流。他经营土产生意的失败,也是因为他不谙菲 律宾市面行情的缘故。今日,侨通行虽然尚有营业,但规模已大不如前了(6)。
五、结语
林树彦以一介中国移民,凭着自身的才华与孜孜不倦的奋斗精神,风云际会,由经商致富,从而登上了侨领的宝座。他与其他移民社会领袖一样,对于社会公益或教
育事业的奖励,不遗余力。为了当地民信同业与侨众的利益,他能挺身而出,向英国政府及中国当局交涉。他之捐款安溪创办学校或投资实业,纯粹是基于个人耿耿
于怀的事业感,此外并无异意。他在中国新政府成立后,写信给他的家属,称中国为“贵国”或“你们的国家”,可见他是主张在本地落地生根,视本地为自己家园
的人。这种观点,在当年那种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是十分可贵的。站在新加坡本位主义立场来衡量,林树彦在新加坡华族史上的地位,是不会较其他侨领来得逊色
的。摘自柯木林,林孝胜合著《新华历史与人物研究》(新加坡:南洋学会,1986年4月第一版),页171—179。
注释:
(1)柯木林“新加坡侨汇与民信业研究(1945—49)”,见《石叻史记》页149—206。
(2)同上注,页234—235。
(3)这项法令规定本地民信局的汇款必须交由香港或中国的银行分发予侨眷,从而影响民信局营业及增加华侨负担。盖由银行交汇汇率将提高也。
(4)该法令将民信局执照分为AB两种。A种执照须缴保证金一万元,执照费每年二百五十元,可直接将所收银信封寄中国;B种执照缴保证金二千元,执照每年一百元,只能将所收银信交由领有A种执照者,代为封寄中国。
(5)汇总共有三本特刊,分别出版于1947,1948及1958年。1958年时,该刊物由原名《南洋中华汇业总会年刊》改名为《汇业特刊》。
(6)笔者于1972年访问林树彦时,侨通行是经营少许侨汇本地与邻国转口贸易,中国土产货物出入口等。
(作者柯木林系新加坡学者)
资料来源: 潮人网 编辑: jhchen (点击次数:428)
《星洲日报》 1972-05-07 星加坡民信業領袖林樹彥 p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