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9日星期二

“朕有厚望焉” : 康有为伪造光绪密绍

* 柯木林 * 
  

    以往史学界大多相信,在戊戌政变(1898年) 前夕,光绪帝曾赐康有为两道密绍,令他“迅速出外”,“设法相救”。例如范文澜的《中国近代史》及汤志钧的《戊戌变法史论丛》,都相信这样的说法。近年 来,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一批年青学人如孔祥吉、吴廷嘉、房德邻等,对有关戊戌政变的重要史实,提出了不同于传统的看法。其中房德邻的《戊戌政变史实考 辨》一文,是他在硕士论文的基础上修改而写成的。文章指出了康有为在海外所宣传的两道“密绍”,其实系康有为的伪作。这篇考证文章的论据颇为新鲜,值得向 读者介绍。

  先说第一道密绍,这道密绍的内容是这样的:
  朕惟时局艰难,非变法不足以救中国,非去守旧衰谬之大臣,而用通达英勇之士,不能变法。而皇太后不以为然,朕屡次几谏,太后更怒。今朕位几不保,汝可与杨锐、谭嗣同、林旭、刘光弟及诸同志妥速密筹,设法相救。朕十分焦灼,不胜企望之至。
  房德邻认为,康有为的这道密绍,是根据光绪帝赐杨锐的手绍伪作的。宣统元年(1909年),也即是戊戌政变后的十一年,杨锐的儿子杨庆旭向都察院呈缴一份光绪在戊戌年七月三十日赐杨锐的手绍,其文如下:
  近来朕仰窥 皇太后圣意,不愿将法尽变,并不愿将此辈老谬昏庸之大臣罢黜,而登用英勇通达之人,令其议政,以为恐失人心,虽经朕屡次降旨整饬,而并且有随时几谏之事。 但圣意坚定,终恐无济之事。即如(七月)十九日之珠谕,皇太后已以为过重,故不得不徐留之,此近来实在为难之情形也。朕亦岂不知中国积弱不振,至于阽危, 皆由此辈所误,但必欲朕一早痛切降旨,将旧法尽变而尽黜此辈昏庸之人,则朕之权力,实有未足。果使如此,则朕位且不能保,何况其他?今朕问汝,可有何良 策,俾旧法可以渐变,将老谬昏庸之大臣尽行罢黜,而登进英勇通达之人,令其议政。使中国转危为安,化弱为强,而不致有拂圣意。尔等与林旭,谭嗣同,刘光弟 及诸同志等妥速筹商,密缮封奏,由军机大臣代递,候朕熟思审处,再行办理,朕实不胜紧急翘盼之至。
  我们比较康有 为的密绍和杨庆旭缴呈的手诏,内容有显著的不同:首先,赐杨锐手诏是令四章京(即杨锐、谭嗣同、林旭、刘光弟四人)筹商办法,以杨锐为首,未提康有为名 字;而康有为的密诏是令康与四章京筹商,以康有为为首。其次,杨锐手诏中说,“朕位且不能保”,是以“必欲朕一早痛切降旨,将旧法尽变而尽黜此辈昏庸之 人”为假设前提,并非说发诏时皇位已将不保;康有为密诏说:“今朕位几不能保”,是说发诏时皇位已将不保。再次,杨锐手诏令筹商一个“俾旧法可以渐变”, “而又不致有拂圣意”的良策;康有为密诏却令“设法相救”,没有“不致有拂圣意”的限制,字里行间倒有不择手段之意。杨锐手诏令按正常奏事制度“密缮封 奏”,“候朕熟思审处,再行办理”,康有为密诏则一切由他自行为之。


康有为

  康有为是在什 么样的情况下收到光绪的密诏呢?虽然他与梁启超二人都肯定密诏是光绪到颐和园召见杨锐后由杨锐带出的,但对发诏日期,康梁二人都不能肯定,有三种不同的说 法:一是在(戊戌年)七月廿八日;一是在七月廿九日;一是在八月初一日。然而,根据历史记载,光绪是在七月卅日召见杨锐,在七月廿八日、二十九日及八月初 一日均未召见杨锐。由此可以断定,如果真有杨锐带出的密诏,那必是在七月三十日赐下的。
  换句话说,七 月三十日只有一道密诏,由杨锐带出,现在却有上述的两道,而且两诏内容如此不同,其中必有一真一伪,或者两诏皆伪,万不可能两诏皆真。因为从情理上说,光 绪没有必要在同一天赐杨锐一诏,令四章京筹商,再让杨锐带给康有为另外一诏,也令与四章京筹商。既然都是与四章京筹商,则发一道诏书传阅即可,何必发两道 呢?更何况康梁两人都肯定杨锐只带出一道密诏。
  现在的问题 是,两道诏书何者为真,何者为伪?杨锐的手诏原件至今未见,本文所引是房德邻据罗悖曧《宾退随笔》所录存的。房德邻有理由相信《宾退随笔》的引录是可靠 的。戊戌政变前夕,袁世凯也曾见过七月卅日的密诏。《戊戌日记》记有袁世凯看到密诏的经过。袁世凯所述密诏的内容与赐杨锐的手诏相合,而与康有为密诏不 合。另外,《清史稿·杨锐传》有卅日诏撮要,与今传赐杨锐诏内容一致。《清史稿》编纂时利用清代国史馆材料,也许见过原诏。总之,杨锐手诏既是真诏,那么 康有为所公布的第一密诏,就是伪诏,它当是根据杨锐手诏伪作的。
  接下来我们要看看康有为的第二道密诏。在他致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信中附录的第二密诏是:
  朕今命汝督办官报,实有不得已之苦衷,非楮墨所能罄也。汝可迅速出外,不可延迟。汝一片忠爱热肠,朕所深悉。其爱惜身体,善自调摄,将来更效驰驱,共建大业,朕有厚望焉。
  康有为在1898106日 接受《中国邮报》的记者访问时,公布了第二密诏,但文句与上述略异。“汝可迅速出外”一句,在谈话中作“汝可迅速出外,设法相救”。康有为后来在海外也反 复宣传,说他奉有“出外求救”诏,第二密诏是令他“出外国求救”。康有为自己公布的密诏文句有不同,这不能不使人怀疑密诏的真实性。而他对密诏内容的解 释,更是明显的错误。房德邻认为这可从以下几个层面采分析:
  首先,从康有 为致李提摩太信中公布的密诏全文看,此诏是令康有为速去上海办报,而不是令他出国求救。因为康有为自己说,第二密诏是在八月初二日光绪命他去上海办报的明 诏之后赐下的,由林旭传出。既如此,那么密诏中“朕今命汝督办官报,实有不得已之苦衷”,即当指明诏而言;“汝可迅速出外,不可迟延”自然是令康有为迅速 出京去上海,而不是去外国。密诏最后嘱咐康有为“爱惜身体,善自调摄,将来更效驰驱”,是要他暂时不要轻举妄动,以备将来再用。康有为将“迅速出外”一句 解释为迅速到外国求救,就使密诏文理不接,且与“将来更效驰驱”的意思抵牾。
  其次,从光绪到政变前夕的思想状态和表现来看,也不可能发下“出外求救”诏。在维新运动初期,光绪紧紧依靠维新派,很有点雷历风行的作风。可是在七月甘九日到颐和园遭慈禧太后严斥后,光绪的态度却发生了急剧的转变。
  上文说过光绪 是在七月卅日在颐和园召见杨锐的。是日正好是林旭和杨锐值班。杨锐和林旭虽然同受命“参与新政”,但并不同党。林旭是康有为的弟子,而杨锐是“张之洞弟子 中第一人”。杨锐入军机后,与康党时有冲突。按理,在七月卅日的紧要关头,光绪应该召见负责向康有为传达上意的林旭,以便与康有为联系,筹商应急办法,但 是他却召见了反对康有为的杨锐,而且在赐杨锐手诏中不提康有为名字,这不是一时疏忽,而是不想让康有为参与其事。光绪这时需要的是手诏中所说的“俾旧法可 以渐变”,“而又不致有拂圣意”的折衷办法,这就必然要暂时疏远为太后所忌恨的康有为。
  杨锐于七月卅 日接到手诏,隔一天,八月初二日,又轮到他值班。当日,光绪即下明诏,令康有为出京去上海办报。康有为说,光绪这种做法是“欲保全我”。这是他故意曲解。 如果真为保全,则只应发密诏促行,何必发明诏张扬。发明诏是光绪向太后表白,自己与康有为并无特别关系。
  光绪从七月卅 日给杨锐手诏,到八月二日发布令康有为到上海办报的明诏,一直与杨锐密商,康有为不曾与闻。光绪这样做是想通过妥协办法来缓和同慈禧太后的矛盾,以保住皇 位。因此他不会令康有为去外国求救——那是一种远水不解近渴的方法。何况,作为一个在皇宫中长大的封建帝王,光绪也想不到临危派人到外国去开展外交求援活 动。
  再次,从康有 为在接到所谓密诏之后到爆发政变期间的活动中,可以看出他并没有奉到“出外求救”诏。据《康南海自编年谱》的记载,可以知道他当时确实准备去上海督办官 报。而且,康有为在八月初四日见到李提摩太时,也没有提到“出外求救”一诏事。若奉有此诏,必与李提摩太商讨,这不仅因为两人关系密切,更重要的是这位英 国传教士与英国政府有联系。
  八月初五日,康有为出京去津,初六日搭重庆号轮船赴沪,无任何出国意图,足证未奉“出外求救”诏。
  康有为所公布 的第二密诏,如果不作“出外求救”解释,而作赴沪办报解释,其内容是可信的。因为它符合光绪当时的思想实际。不过此诏可能不是硃笔密谕,而是口诏。梁启超 说过,林旭曾向康有为“传口诏促行”。据记载,光绪确曾在八月初二日诏见林旭,估计是令林旭将督办官报明诏带给康有为。明诏语气太严厉,光绪自当另有一番 抚慰之言。八月初三日林旭将明诏交给康有为,并传达了口诏。康有为当时因明诏作了复奏,逃亡海外后则根据口诏内容伪造了第二密诏,并将其解释为向外国求 救。
  康有为伪造这两道光绪密诏,是有他的政治目的的。正如房德邻指出的:“这样一来,康有为这个逃亡海外,无家可归的清廷‘官犯’,就俨然成了一位身怀密诏,四处奔走的‘救驾’之臣。这种身份,使康有为在政变后最初几年处于很有利的地位。”
原载《南洋·星洲联合早报》 198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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